各处(室、办)、院(部):
经文化和旅游部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,根 据《2024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》文件精神, 2024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已经开始申报。现将申报 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,坚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 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刻领悟习近平文化思想,深入实施《中 —1— 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》,坚持 正确的政治方向、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,坚持以重大理论和 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,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,发挥 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,推动中国特色艺术学学科体系、 学术体系、话语体系建设,着力推进文化自信自强、促进新 时代文化艺术高质量发展,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。
二、《2024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》(见 附件)聚焦事关党和国家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 实问题、聚焦构建中国特色艺术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、聚 焦促进新时代艺术高质量发展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,申请人 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。
三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,要体现鲜明的时代 特征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,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、体现 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。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 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,着力推进学科体系、学术体系、 话语体系创新,具有主体性、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; 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,聚焦文化艺术发展 中的全局性、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,具有 现实性、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。
四、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: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和法律;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,能够承 担实质性研究工作;具有副高级(含)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。不具有副高级(含)以上专业技术 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,可以申请青年项目。青年项目申请人 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(1989年3月15日后出生)。申请 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有关信息资料前,必须征得本人同意,否 则视为违规申报。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,吸收境 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。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 能申请。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 请,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。文化和旅游部 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请或者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。
五、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:在相关领域具有较 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;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;能够 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。以兼职人员身份 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,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 系的真实性,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担信誉保证。
六、《课题指南》分为具体条目(带*号)和方向性条 目两类。具体条目的申报,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、方法和 侧重点,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。方向性条目 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,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。 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。申请人可根据 《课题指南》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 (包括重点项目)。自选课题与按《课题指南》申报的选题 在评审程序、评审标准、立项指标、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 待。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、简明规范,避免引起歧义或 争议。
七、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、一 般项目、青年项目,同时设立西部项目,对边远贫困地区和 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研究项目给予一定倾斜。西部 项目不专门申报,从西部地区研究人员申报的项目中评审产 生。项目资助额度参考标准为:重点项目35万元,一般项 目、青年项目、西部项目20万元。最终确定的资助额度在 适当范围内上下浮动,申请人应按照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 目资金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 费预算。
八、2024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 报。请申请人登录“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”(以下 简称“项目管理平台”,网址:https://yskx.mct.gov.cn)按照有 关说明注册帐号并提交申报材料。
九、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的完成时限,基础理论研 究一般为3—5年,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—3年。
十、为避免一题多报、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,确保申请 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,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 金艺术学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:(1)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 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,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 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;课题组成员同 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;在研国家 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 目申请。(2)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、国家自然科 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 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(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3 月15日之前的,或在3月15日前已向全国文化艺术科学规 划办提交结项材料的,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。后者具体日期 以各地中级管理单位提交结项材料时间为准)。(3)申请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 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, 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 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。(4)申请2024年度教育部人 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 科基金艺术学项目。(5)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 (1)—(4)条款规定,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 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。(6)凡在内容上与在 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, 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,否 则视为重复申请;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 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。(7)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 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,须在申请时注 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(出站报告)的联系和区别,申请 —5— 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(出站报告)原件。(8)不得 以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 艺术学项目。(9)凡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名义发表 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,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 样。(10)预期成果需达到国家级项目应有体量。
十一、贯彻落实中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 若干意见》,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,保证没有知识产 权争议,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。凡存在弄虚作假、 抄袭剽窃等行为的,一经发现查实,取消5年内申报资格; 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。凡行贿评审专家者,一经查 实将予通报批评,如获立项即予撤项,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 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。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 违纪行为的,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,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 录。
十二、所有申报项目将通过资格审查、同行专家通讯初 评和复评等程序。资格审查和评审工作严格按照《全国艺术 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》及本公告的规定进行。同行专家通 讯初评采用“活页”匿名方式,“活页”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, 不得出现申请人、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 息,否则取消参评资格。项目评审坚持公平、公正原则,保 证质量,宁缺毋滥。评审结果在文化和旅游部门户网站及相 关媒体公示7天,公示期满,对无异议项目下达立项通知书。
十三、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,履 行约定义务,按期完成研究任务,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 预期成果一致;如课题获准立项,项目管理平台生成的《申 报书》视为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。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 讯鉴定,鉴定等级予以公布。除特殊情况外,计划出版的成 果须先鉴定、后出版,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。 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,请在填报论 证材料中予以说明。
十四、除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及共建院校外,国家社 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实行3级申报制度。各单位作为初级管理 单位,要做好申报组织及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,根据本 公告及有关规定严格审核《申报书》的所有栏目内容,特别 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、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、课题组的研 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,通过申报管理平台签署明确意见,承 担信誉保证。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中国艺术科技 研究所承担申报材料的受理工作。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 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申报。
十五、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及共建院校实行2级申报 制度,申报课题经本单位审核后,通过申报管理平台直接提 交至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。
十六、课题申报相关文件材料,包括《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》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 管理办法》《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》《历年立项 课题汇编》等,可在文化和旅游部网站或申报管理平台主页 上查询、下载。
十七、申请人及所在单位(含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及 共建院校)网上集中申报和审核提交时间为即日起至3月12 日,逾期项目管理平台自动关闭,不再受理申报。请严格按 照以上时间要求进行申报、审核,因错过受理时间、未按要 求操作造成的责任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。 受理咨询地点:科研处办公室(理工大厦810室) 联系人:黄金亮、邬磊,联系电话:0791-82143878
南昌理工学院科研处
2024 年2月28日